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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不少中小学校长和教师抱怨,名目众多的评比检查和纷繁复杂的非教学任务干扰了学校正常教学,形式主义影响校园健康发展。
一些与教学无关的活动频繁进校园,诸多与教学不相干的任务时不时压到教师头上已经屡见不鲜。
武汉大学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课题组在湖北、湖南、河南、甘肃和贵州等地农村开展专题调研发现:中小学教师承担大量非教学任务,不仅包括教育系统内部的各种检查、评比,还包括消防安全、防溺水、反诈、普法、动员学生家长打疫苗等任务,其他政府部门的大量创建类工作也借助学校来完成。
贵州一名乡村小学校长说,当地镇政府给学校摊派征缴医保的任务时,会根据完成情况排名,垫底学校会被通报批评。
陕西多名受访校长和教师也称,他们要按相关部门要求统计缴纳医保情况,“没有缴纳医保的学生和家长,我们还要一个个打电话询问缘由,并劝说其缴纳”。
武汉大学社会学院教授吕德文、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许光建等专家认为,一些地方将基层治理工作转嫁给教师,产生诸多不良后果。
武汉大学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课题组调研中,南方某市一名乡镇中心小学副校长说自己“挤时间做教学工作”,“平时3/4的精力都在应付形式主义工作,只有1/4的时间用于教学。”
陕西某小学校长介绍,很多文件都要求有文字、图片或视频等资料,这些任务都被安排到教师、家长身上,容易造成家校矛盾。暑假期间,相关部门要求班主任每天让家长反馈孩子安全情况,由学校汇总提交,家长不领情也不理解,学校和教师夹在中间,里外为难。
一名小学教师指出,为落实“双减”,学校、老师和家长花很多精力对学生的手机进行管理。然而,很多非教学任务使学生不得不自己操作手机,一定程度上消减了“双减”成果。
一名五年级学生的家长说,有一次班主任要求学生完成一项实名认证工作,晚上10点发通知,要求12点前必须完成。她当晚未及时查看消息,被老师在群内多次提醒。“这相当于点名批评,孩子为此不敢去上学。”
2019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若干意见》,各地也相继出台了举措。
从近期披露的一些信息来看,多地陆续发文给中小学教师减负作出具体规定:
长沙规定,不得将面向社会开展的宣传教育、信息采集和调查统计等事项通过学校转嫁给教师;
烟台市教育局要求,不得强制或以与考核挂钩等方式要求教师安装与教育教学无关的App、关注平台公众号以及参与点赞投票、问卷调查、网络答题等;
青岛市市南区提出,建立教师不合理工作负担清理机制……
各类“减负清单”出台了不少,但中小学教师非教育教学负担过重的现象依然存在。中小学教师减负不到位、不彻底,主要原因之一是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用“减负文件”落实“减负文件”,用“具体规定”执行“具体规定”,结果必然是中小学教师负担不降反增。解决中小学教师负担过重难题,除了出台文件、规定、制度,还要坚持法治思维,用法律维护中小学教师权益,为中小学教师解绑。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法律明确了教师享有的权利和应该履行的义务。对照这些与教师相关的法律,一一比对教师应当履行的义务,教师并没有统计碘盐食用率、清点牲畜、催缴医保费等义务,与教育教学无关的事务进校园也没有法律依据。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九条规定明确了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履行的职责:提供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教育教学设施和设备;提供必需的图书、资料及其他教育教学用品;对教师在教育教学、科学研究中的创造性工作给予鼓励和帮助;支持教师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也就是说,相关部门没有随随便便给学校、教师下派无关教育教学事务的权力。
学校是立德树人的主阵地,教师承担着教书育人的职责。让学校安静办学,让教师安心教书,不能成为空话,需要相关部门严肃认真对待。给教师减负,为教师松绑,需要拿起法律武器捍卫教师的权益。
就整体大环境而言,学校及教师处于相对弱势地位,面对杂七杂八的摊派事务,必须衡量是否合理合法。因此,坚持依法治教、依法办学、依法治校显得尤为重要。从这个角度而言,给中小学教师减负,严格落实法律法规比出台减负文件更有效。
不少基层教育工作者建议,应采取多种措施从根源上为教师减负:
受访对象提出,应由各级教育主管部门牵头,对教师承担的非教学任务进行全面清查,向社会公布并接受监督。
“全社会都应强化一个认识——教师的根本任务是好好上课,教书育人,努力提高教学质量。”贵州一名小学校长说。
今年全国两会,民进中央在提交的《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教师负担的提案》中建议,细化教师减负清单内容,增强可操作性,明确教师工作职责范围和学校拒绝非教学事务干扰的权利和保障制度。
相关部门要设立投诉专线,增设网络投诉渠道,保障教师被摊派非教学任务时,可以有正规且畅通的渠道提出质疑和反对意见,切实为学校和教师维护正当权益撑腰。
定期对各级党政机关和学校落实“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的相关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执行不力、落实不到位的党政机关和学校要严肃问责。
文章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综合自新华视点、中国教育报、中国教师报、新华社
图片来源:中国政府网、长沙教育、微博热搜、包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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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编辑:戚悦
中国教育新闻网 2023-11-02 11:16 发表于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