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秩序,促进教育公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以及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关于做好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2024年城区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户籍在城区及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含经商、务工)或居住地在城区的年满6周岁适龄儿童(截止到2024年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
(一)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免试”。城区小学严格执行“划片招生、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招生划片的依据为当前适龄学生人数、小区人口、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按照道路、小区、村居等划定适当的区域(城区公办小学学区划分详见附件),最大限度保障辖区内适龄儿童免试就近入学。
(二)坚持实行“一网通办”。城区小学招生使用义务教育招生平台实行“一网通办”,家长在手机应用市场搜索下载安装“爱山东”APP,完成注册和实名认证后,在规定报名时间内进入“巨野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信息采集。
(三)坚持四类条件“顺序入学”。平台报名审核通过后,招生学校结合学位情况,根据户籍房产双证齐全、仅有户籍、仅有房产、进城经商务工随迁子女四类依次录取,学位不足的在学区内进行调剂。商业用房不作为入学依据。
(四)坚持落实优待优抚政策。辖区内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武警官兵)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等优抚对象,按照有关文件精神优先落实入学。招商引资、招才引智等子女入学,按有关文件执行,入学后享有和本地户籍学生同等待遇。
(五)坚持班额总量控制。根据省、市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工作要求,严格按照规定班额进行编班。
结合巨野县城区实际情况,我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材料的审核,具体划分为四类:
需要审核:
①户口本、监护人身份证、住房证件(房产证、不动产证)或购房网签备案后的购房合同。
②因旧城区改造,原住址已拆迁,确定学区可按原住址或凭拆迁协议书以新安置住房为准。
③房屋产权必须是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100%房屋所有权。
④户口迁入时间截止到2023年8月31日前有效。
需要审核:
①户口本、监护人身份证等。
②所属学区以户口本上载明的住址为依据。
③户口迁入时间截止到2023年8月31日前有效。
需要审核:
①户口本、监护人身份证、住房证件(房产证、不动产证)或购房网签备案后的购房合同等。
②因旧城区改造,原住址已拆迁,确定学区可按原住址或凭拆迁协议书以新安置住房为准。
③房屋产权必须是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100%房屋所有权。
④房屋产权人为适龄儿童祖父母、外祖父母,儿童及其父母户口与上述住房产权人在一起,且儿童父母又确无其他住房的,该房产证可作为入学依据。
⑤所属学区以房产证或购房网签备案后的购房合同上载明的住址为依据。
需要审核:
①户口本、监护人身份证、工商营业执照,或正式劳动合同和职工养老保险凭证等。
②进城经商类审核截止到2023年8月31日前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务工类审核截止到2023年8月31日前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和截止到2024年7月31日连续缴纳12个月的职工养老保险凭证等(2024年7月1日后补的无效)。
③根据《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要求,进城经商、务工人员子女不得针对公办学校择校。
2024年巨野县城区小学一年级统一招生时间为8月13日—8月22日。
(一)招生宣传(8月13日—14日)
召开城区小学招生工作会议,解读招生政策及具体操作流程,各学校制定招生简章并对外发布。
(二)网上报名(8月15日—17日)
家长通过“爱山东”APP进入“巨野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信息采集。
(三)材料审核(8月16日—8月19日)
1.报名信息网上审核(8月16日—18日)
招生学校通过网上大数据信息比对进行报名信息审核。凡是网上大数据审核合格的,不再要求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2.材料复核(8月19日)
未通过网上大数据审核的,家长需要在招生平台根据学校要求补充相关证明材料。复核后不符合报名学校入学条件的学生,要立即回符合条件的学校报名,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核签字登记后在网上补录信息。
(四)招生录取阶段(8月20日)
1.学校根据报名审核结果进行网上录取,采取单校划片、联合划片、调剂录取3种方式进行。
(1)单校划片。招生首先采取单校划片(一所学校划定一个片区)方式,按照材料审核的四类依次录取。同类情况,按照户口迁移时间、居住证办理时间、经商务工证件办理时间的先后依次录取。
(2)联合划片。当单校划片招生中符合入学条件人数超出本校招生规模时,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将超出部分学生调剂到联合划片中招生人数不足的其他学校就读。
(3)统筹调剂录取。当以上两种录取方式仍不能满足片区内学生就读需求时,经审核后由街道学区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按类别先后顺序统筹协调安排到招生人数不足的城区其他学校。
2.各学校于8月21日公示招生录取结果,8月22日发放入学通知书。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对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相关单位要各负其责,通力配合,共同维护招生秩序,确保招生工作依法依规、规范有序进行。各招生学校要周密安排,校长作为招生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对招生工作全程监督指导,及时解决招生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二)加强宣传引导。相关部门要通过新闻媒体、网络平台等多种形式做好宣传工作,并深入、细致地解读招生政策,为营造良好招生环境创造条件。各学校要通过多种形式,把学区范围、招生政策、报名办法、咨询方式等主动向社会公开,为家长、学生提供咨询、指导和服务,引导家长理性对待子女入学工作。
(三)严肃招生纪律。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行责任制,严禁招生学校违规招生;对扰乱招生秩序、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家长,将取消录取资格。
附件:巨野县2024年城区小学学区划分表
巨野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8月13日
附件
学校学区范围
永丰办南关小学
前进路以西、青年路以北、新华路以东、麒麟大道以南。
永丰办站前小学
青年路以南、济菏铁路以北、新华路以东(含明阁苑小区)、麟台路以西;青年路以南、招商街南延线以东、济菏铁路以北、新华路以西(不含明阁苑小区)与新华小学共同招生;站前小学学区范围内及在麒麟大道以南、青年路以北、新华路以东、前进路以西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永丰办万堂小学
麟台路以西、青年路以北、前进路以东、原人民路(前进路至麟台路段)以南,包含万堂社区、东庞庄、尚东太阳城、东盛家园、馨凤苑小区等。
永丰办前进路小学
前进路以东、南环路以北、麟台路以西、济菏铁路以南、左楼村。
永丰办朱庄小学
朱庄村、孙庄村、五里墩郭庄、英王庄村。
凤凰办民族小学
新生居委会、一街居委会、东关居委会、固堆庙居委会、北园新村、佳和诚园、栖凤苑、清华园、凤凰城、阳光花园、一品公馆;其中佳和诚园、栖凤苑、清华园、凤凰城、阳光花园、一品公馆与北园小学共同招生;凤凰办辖区内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由学区根据学位酌情安排入学,不得择校。
凤凰办人民路小学
招商街以西、文庙街以北、光明路以东、凤台路以南,包括佳和御园、上海公馆、天悦国际、财富大厦、德馨苑、花冠集团小区、明城西区、水泵厂家属院、恒巨花园三期、西关社区、丽天豪庭、佳信学府、麟居花园西区;其中,和圆居小区与新华小学共同招生,金都花园与彭泽小学共同招生。
凤凰办佳信小学
光明路以西、文庙西路以北、会盟路以东、凤台路以南(不含明城小区西区、水泵厂家属院、恒巨花园三期、德馨苑、花冠集团小区),包括佳信国际公馆,金苑小区、蓝博湾D区、佳信荣府、花冠庄园、康庄社区、瑞和家园、河畔花都、花冠小区、西薛新村、张徐新村、润景苑、天茂锦城。
凤凰办文昌路小学
古城西路以南、麒麟大道以北、会盟路以西、昌邑路以东,包括牡丹小区、蓝博湾C区、文昌苑小区、麟泰花园小区、麟州馨苑小区、书香园小区、上海嘉园一期东区、上海嘉园二期A区、桃李春风东区(昌邑路以东区域)、前三里庙行政村、后三里庙行政村、东周行政村。庞刘庄行政村与玉山路学校(小学)共同招生。
凤凰办金山路小学
(Ⅰ)会盟路以西、古城西路以北、昌邑路以东、凤台路以南,包括一中教师周转房、响水湾小区、河畔天辰小区、平安小区、明德府。
(Ⅱ)昌邑路以西、麒麟大道以北、金山路以东、凤台路以南,包括文景新城小区、上海嘉园一期西、上海嘉园二期西、上海嘉园三期、滨水住宅、桃李春风西区(昌邑路以西区域)。
(Ⅲ)麟瑞花园、欧洲城(金山家园)、麟泽嘉园、梧樾原著、阳光水岸、优步大道,其中阳光水岸、优步大道与会盟路佳信学校、玉山路学校共同招生。
凤凰办彭泽小学
新华路以西、玉山路以南、光明路以东、凤台路以北;包括金麒麟小区、森蓝湖小区、佳和雅园B区、李庄冯庄居委会、麟州府、凯兴学府、金都花园;其中金都花园与人民路小学共同招生。
凤凰办北园小学
前进路以西、凤台路以北、永丰街以东、洙水河公园三期以南,包括北关社区、大成家属院、栖凤苑、凤凰城、阳光花园小区、党校、人武部、北农场、政和小区、凤麟嘉苑、佳和雅园C区、玺润府、甲第珑庭、清华园、一品公馆、佳和诚园、郭庄居委会。其中栖凤苑、清华园、凤凰城、阳光花园小区、一品公馆、佳和诚园与民族小学共同招生。
玉山路学校
凤凰办苲草坡村、林庄村、胡庄村、魏荣庄村、黄庄村、王庄村、吴庄村、沈庄村、张坑村、义和庄村、庞刘行政村、佳和佳园、阳光水岸、优步大道、惠麟嘉苑。其中阳光水岸、优步大道与会盟路佳信学校、金山路小学共同招生,庞刘行政村与凤凰办文昌路小学共同招生。
会盟路佳信学校
光明路以西、玉山路以南、金山路以东、凤台路以北,包括佳和逸园、金府大院、融媒体中心、阳光水岸、优步大道、佳和桃李盛景;其中阳光水岸、优步大道与会盟路佳信学校、金山路小学共同招生。
永丰办万福路小学
光明路以西、金港路以北、会盟路以东、麒麟大道以南、常堂村,长丰小区、和谐小区、光明社区与新华小学共同招生(原有在该校就读的直系亲属可继续报名)。
永丰办腾飞小学
会盟路以西、金港路以北、金山路以东、麒麟大道以南,国建风华、前赵官屯、后赵官屯、东赵官屯、葛庄、韩庄、庞庄、宋庄、陈官屯。
巨野县实验小学
永丰街以西、麒麟大道以北、招商街以东、凤台路以南;万悦城、融城、凰庭苑、都市豪庭;其中凰庭苑、都市豪庭、文苑小区与新华小学共同招生。
巨野县新华小学
新华路以西、济菏铁路以北、光明路以东、文庙街以南,和圆居小区与人民路小学共同招生,都市豪庭、凰庭苑、文苑小区与实验小学共同招生;长丰小区、和谐小区、光明社区与万福路小学共同招生;青年路以南,招商街南延线以东,济菏铁路以北,新华路以西(不含明阁苑小区)与站前小学共同招生。
【来源:巨野政府网/ 发文日期:2024-0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