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举报

  • 提交
    首页 > 党建扶贫 > 正文
    购物车
    0

    菏泽市困难居民临时救助政策解读(附菏泽各县区救助热线))

    信息发布者:徐战军
    2024-12-03 13:55:06   转载

    一、政策依据

    菏泽市民政局 菏泽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山东省民政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意见>的通知》(菏民〔2018〕28号)

    菏泽市民政局 菏泽市财政局《关于转发鲁民函﹝2022﹞32号改革完善急难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菏民〔2022〕8号)

    二、受理单位及办理地点

    急难型救助对象向急难发生地所在地乡镇(街道)、支出型救助对象向户籍所在地镇(街道)提出申请。

    三、办理条件

    (一)救助对象

    1.持有本市城乡居民户籍的家庭;

    2.持有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口;

    3.急难型救助对象不受户籍地、居住地申请限制,直接向急难发生地所在地乡镇(街道)提出申请。

    (二)救助类别

    1.急难型临时救助:主要包括对因遭遇火灾、交通事故、 溺水、人身伤害、见义勇为、爆炸等突发、意外事件,家庭成员突发疾病及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等原因,导致家庭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需要立即采取救助措施的家庭和个人。

    支出型临时救助:主要包括自负教育、医疗等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一定时期内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在提出申请前6个月内,家庭可支配收入扣除自负医疗、教育等生活必需支出后,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当地城乡月低保标准;2.提出申请前12个月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当地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3.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城乡低保申请家庭经济状况认定标准的相关规定。

    四、申请材料

    (一)临时救助书面申请;

    (二)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信息申报表(书面声明家庭人口、家庭关系、收入和财产状况);

    (三)身份证、户口簿(所有申请人户口住址栏、索引及个人户口单页);

    (四)因病申请临时救助的需提供:大病门诊证、病历、医疗费用发票和结算单原件。

    五、基本流程

    (一)申请。申请人向受理地乡镇(街道)提交申请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申请临时救助家庭经济状况申报表、社会救助申请家庭诚信承诺和授权委托书,提出临时救助申请;

    (二)受理。乡镇(街道)对申请家庭发起经济状况核对,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受理;

    (三)审核。乡镇(街道)对受理的申请家庭展开入户调查、邻里走访、家庭经济状况评估、审核、公示等办理环节;

    (四)确认。乡镇(街道)做出确认决定。

    (来源:菏泽民政)

    附:菏泽市社会救助服务热线一览表

    图片

    打赏捐赠
    0
    !我要举报这篇文章
    声明 本文由村网通注册会员上传并发布,村网通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村网通立场。本文如涉及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在24小时内予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