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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弹弓打野鸽子违法!巨野男子想整点野味“尝尝鲜”?摊上事了!

    信息发布者:徐战军
    2023-12-11 19:18:20   转载

    近日,巨野县公安局麒麟派出所民警在辖区开展夜巡时,发现一名可疑男子佩戴强光头灯,在路边游荡。

    民警立即下车对其进行盘查,该男子支支吾吾,说自己在逮鸽子,民警当场查获弹弓一把,钢珠90余发,以及3只被弹弓击杀的野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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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警随即将该男子带回派出所进一步询问。经鉴定,被捕杀的野鸽子系斑鸠,属于三有野生动物。经讯问,张某某如实交代了其想整点“野味”尝尝鲜,用强光头灯和弹弓捕杀斑鸠的违法犯罪事实。

    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此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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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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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斑鸠,俗称野鸽子,被列入国家林业局2000年7号令《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生物名录》,根据2016版《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称为“三有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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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野生动物

    是人类自然界的朋友

    捕食野生动物

    “百害而无一利”

    我们能做的就是

    从我做起

    拒绝捕杀、食用野生动物

    尊重自然,守护生命

    保护生态环境,维护青山绿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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